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的通知
2022-07-30 19:25:34文/旅协教育发[2010]001号
高旅教函[2010]001号
各会员单位、各旅游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建议》的精神,促进旅游院校的专业教学水平和导游服务技能的提高,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继2009“开元杯”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饭店服务)大赛成功举办之后,于今年4月在南京举办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请有关院校踊跃报名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一: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安排
附件二: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试题说明
附件三: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报名表
中国旅游协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旅游
旅游教育分会 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
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国旅游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
教育部高等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协办单位:江苏省旅游协会 中国旅行社协会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景区分会 中国旅游出版社
承办单位: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
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和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二)大赛组委会
1.大赛组委会
主 任:吴文学(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
段建国(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旅游教育分会会长)
副主任:刘志江(中国旅游协会秘书长)
刘桐茂(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副司长)
蒋齐康(中国旅游协会副秘书长)
李 南(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秘书长)
肖 飞(江苏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郑向敏(教育部高职高专旅游管理教指委主任委员、华侨大学旅游学院院长)
2.评审委员会
主 任:蒋齐康(中国旅游协会副秘书长)
副主任:周小丁(中国旅行社协会副会长、四川康辉旅行社董事长)
3. 监审委员会
主 任:李南(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秘书长)
4.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张新南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院长)
二、大赛时间
报到时间:2010年4月22日,比赛及颁奖时间:4月23-25日
三、大赛地点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月华西路1号)
四、大赛分组
1. 参赛对象:
全国旅游院校导游专业、旅行社经营与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在校生
2.大赛组别:
(1)高等院校组(含本科、高职高专院校)
「二」中等学校组(含中专、中职、中技学校)
五、大赛项目
1.普通话导游服务
2.英语导游服务(限高等院校组)
六、大赛内容
大赛由理论考核、景点讲解、才艺展示三个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分值如下:
理论考核:30分,为一小时的笔试选择题;
景点讲解:50分,包括景点讲解、综合知识问答和仪容仪表。英语导游服务赛项用英语进行,范围参照普通话导游内容。
才艺展示:20分,展示时间3分钟。
七、评判方法
景点讲解和才艺展示比赛中,每组评委均为7人。
选手得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每位选手的最后平均分,小数点保留到三位。
评委对每位选手现场亮分,大赛组委会在指定区域设置成绩发布点,定时发布成绩,如有异议请于成绩公布后4小时内,直接向大赛监审委员会申请复核。
八、大赛奖项设置
1.每个赛项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一等奖为10%,二等奖为20%,三等奖为30%,优胜奖为20%。
2.获得一等奖选手,由中国旅游协会给予表彰,并授予“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最佳选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获得二等奖、三等奖的选手,由中国旅游协会授予“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优秀选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获得优胜奖的选手,由中国旅游协会颁发“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纪念奖”荣誉证书。
5.对领导重视、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承办单位和参赛院校,颁发“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九、参赛人员及报名
1.本次大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由领队、教练和参赛选手组成,各参赛队在规定的语种内自选参赛项目,每个赛项限报2人。每队可报机动队员一名,总人数不得超过7名。正式报名后,参赛队员不得变更。
2.本次大赛的参赛选手(含机动队员)规模原则不超过400人,其中高等院校组普通话导游服务项目不超过200人(如果本科院校普通话导游服务项目报名人数超过60人,则单独比赛,即高等院校组普通话导游服务赛项分为本科院校组和高职高专组),高等院校组英语导游服务与中等学校组普通话导游服务均不超过100人(暂定)。
3.大赛于2月21日起接受网上报名,网址:https://dyds.njith.net, 3月15日截止。先报先得,额满为止。
各参赛单位请同时将盖好公章的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并将参赛人员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后,发至dyds2010@163.com邮箱。
十、信息发布
参赛院校查询有关大赛信息可登陆下列网站:
本次大赛专用网站https://dyds.njith.net
中国旅游教育网(https://www.cteweb.cn)
中国旅游职业教育网(https://www.cvet.edu.cn)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https://www.njith.net)
点击“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栏目。
网站将于2010年1月20日起开通。大赛题库、评分细则、协议酒店名单等信息2月21日起通过上述网站公布。
十一、比赛经费
1. 参赛选手往返交通费、参赛期间食宿费自理。
2. 会员单位缴纳报名费600元/队,非会员单位缴纳报名费1200元/队。请于报到时缴款。
3.组委会办公室将提供协议酒店名单、房价、餐饮标准、联系方式等信息,供参赛人员及观摩人员选择。
咨询电话:025-58591288(传真) 025-58591262
联系人: 王老师,韩老师,张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10-65201426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二
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试题说明
1、关于大赛命题范围
大赛所有测试内容由组委会以国家行业标准及一线员工最常见工作任务和情况为基础,本着引领职业教育和促进教学发展的原则,结合旅游院校导游相关专业的学生培养目标和旅行社人才需要制定。
大赛复习题库2月15日后在有关网站公布。大赛内容在指定书目之内,复习题库供参考。
大赛参考书:
书名 |
作者 |
书号ISBN |
定价 |
备注 |
《导游知识专题》 |
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 |
978-7-5032-2421-8 |
30.00 |
全国中级 |
《导游理论与实务》 |
生延超、范保宁 |
978-7-5032-3162-9 |
35.00 |
|
《导游法规知识》 |
本书编写组 |
978-7-5032-2631-1 |
20.00 |
2009版 |
以上参考书目均为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订购电话:(010)85166503
2、关于理论考核
理论考核为一份综合试卷,其中导游知识专题占40%,其他两门各占30%。全部为选择题,考试时间1小时。
3、关于景点讲解
景点讲解由三部分组成:景点讲解、综合知识问答和仪容仪表。
景点讲解内容由选手在规定的5***景点中选取,并根据不同游客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5分钟讲解;
景点讲解范围为20个5***景点,具体是:安徽黄山、桂林漓江山水、杭州西湖、厦门鼓浪屿风景名胜区、北京故宫、曲阜三孔、都江堰旅游景区、嘉峪关市嘉峪关文物景区、南京中山陵景区、西安兵马俑、苏州拙政园、北京颐和园、大同市云冈石窟景区、登封市嵩山少林景区、吉安市井冈山风景旅游区、云南石林、三亚南山文化旅游区、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宜昌三峡大坝旅游区。
参赛选手可从上述景点中自行选取一个景点进行准备,并于报到时将选定的景点(或景点局部)及所备多媒体资料提交组委会。
现场讲解时抽签决定下列讲解对象之一:中学生修学团、中老年观光团、亲子度假团、商务考察团。讲解时间为5分钟,超过或不足规定时间均扣分。
参赛选手自备多媒体不得加其它文字和背景音乐。
综合知识问答由选手现场回答有关导游业务和导游基础知识方面的客观题各一题,每题5分。导游业务包括导游服务规范和应变能力,导游基础知识涵盖旅行社业务常识和相关领队业务知识。
仪容仪表应符合导游职业规范。
4、关于才艺展示
参赛选手可结合导游职业特点,展示个人才艺,如舞蹈、唱歌、书画表演、乐器演奏、朗诵、魔术杂技、相声等。才艺展示自备器具,在导游工作中不便于携带的乐器不得使用。才艺展示时间为3分钟,到时停止表演。
5、关于评分问题
大赛评分标准由组委会制定,评分细则于2月21日后在网上公布。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选手的名次依据各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
当成绩总分相同时,根据景点讲解——理论考核——才艺展示的得分顺序,由高到低排名。
附件三
第二届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导游服务)大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 联系人: 座机/手机/电子邮箱:
|
姓名 |
性别 |
﹡参赛组别 |
﹡现有职 业资格 |
﹡专业 |
﹡年级 |
身份证 |
联系电话 |
传真 |
E-mail |
领队 |
|
|
|
|
|
|
|
|
|
|
教练 |
|
|
|
|
|
|
|
|
|
|
参赛选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报名时请附参赛选手的在校证明,以备资格审核。如参赛队员资格违规,将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2、带﹡部分领队、教练无需填写。已取得导游证的选手请注明考取时间。
3、返程时间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
内江医科学校的宿舍怎么样
蝴蝶效应的课件ppt
资中县电子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的地址
凤城市职业教育中心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龙泉校区图片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汽车专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