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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2022-04-19 23:51:26文/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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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5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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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教授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2章 学校概况

第3条 学校全称:重庆经贸职业学院 

第4条 学校代码:5083 

第5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6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7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8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武陵大道北段1785号(邮编:409000) 

第9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我校是经重庆市国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国家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始建于2011年3月,地处渝东南地区中间城市黔江,坐落在黔江职教园区,占地面积506亩,校内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90余个。学院建有标准化田径运动场、标准化羽毛球馆、篮球场。学校鸟语花香、风景如画,被网友誉为:重庆市最优美的学校之1。 

学院现有财经学院、商务学院、应用工程学院、人文科学学院、国维创新学院等教学单位。开办会计、审计、空中乘务、药品运营与治理、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新能源汽车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治理等23个专业面向国家招生,形成了1经济贸易类专业为龙头,以工程、机电为两翼的多学科综合发展的专业群系统。 

第3章 招生对象、方案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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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1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获得报名资历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一致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2条 招生方案: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方案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宣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方案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3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重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宣布。 如因故退学或提早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现实学习时间和现实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4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十4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5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校机电1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招收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详细安排及要求由我校另行宣布。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6条 成绩宣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详细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宣布)。 

第十7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宣布后进行(详细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宣布)。如遇录取时方案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8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守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1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详细政策及形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施行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2〕25号)宣布的执行。除我市统1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进程中还将按照如下原则施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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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男学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学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1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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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1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权衡本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该专业要求男学生身高172cm以上、女学生身高162cm以上,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缺、精神疾病等,两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十9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宣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5章 入学、赞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2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继承参加重庆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统1考试,来校就读期间与国家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2十1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通知书与国家统1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步寄发。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历。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对重生进行资历复审,对复查不及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历和学籍。 

第2十2条 赞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赞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赞助系统,相符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另外,我校对武陵山连片贫困地区(酉阳、秀山、黔江、彭水、丰都、武隆、石柱)及被重庆市扶贫办认定的贫困区县(奉节、巫溪、城口)户籍的考生施行赞助:考生可享受国家或学院助学金3000元/生。 

第2十3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及格,相符毕业条件,由重庆经贸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6章 其他

第2十4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惹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络,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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