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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_陕西创新中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整合职业教育资源

2022-07-27 11:31:02文/

陕西创新中高职教育管理体制

学历教育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技术学校和技能培训机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辖

  新华网Xi 11月15日电(记者柯长婉)“陕西省政府将我校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划归省教育厅,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陕西电子工业学校校长易今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高兴地说。

  陕西省电子工业学校成立于1995年,长期隶属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今年7月,陕西省政府决定将学校移交省教育厅集中管理。“作为国家重点中等技术学校和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长期以来,由于业务与主管部门和局的工作内容不相似,以及专业设置与职业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之间的脱节在当地,很难发挥示范、驱动和辐射作用。转让后,这些问题将得到解决。”易说。

  截至2010年底,陕西省共有17所省级公办和企业办高职院校,其中省教育厅直接管理的7所,省政府其他部门、机构和机构管理的7所,国有企业管理的3所;有19所公立中等职业学校,4所由省教育厅管理,15所由其他部门、省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主办。全省职业教育机构数量众多,多头审批、多头管理、跨职能、分割、资源分散等问题较为突出,制约了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为规范管理、维护稳定埋下隐患。陕西省省长赵反复强调要加强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规范管理。

  2010年12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统筹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教育的集中管理。全省各级学历教育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学生培训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技校和各类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在教育工作会议上发布了《关于规范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明确规定由各部门组织的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直属机构和省政府直属机构应当划归省教育厅或者所在城市,经其他部门、行业、企业批准的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部门在报名新公司时,将教育培训和教育咨询业务统一规范为“系统内岗位(员工)培训”。

  在移交过程中,陕西省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稳步推进。目前,首批11所高校已成功移交省教育厅管理。其中,4所高职院校分别是分管省财政厅的陕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分管省交通厅,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分管省煤炭安全监察局;有7所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陕西电子工业学校、陕西建材工业学校和西北工业学校(陕西理工学院),由省农业厅管理的陕西机电工程学校,省发改委陕西经贸学校、省旅游局陕西旅游学校、省核工业局陕西电子信息学校。

  陕西省编辑部将按照部属转移、验资、整合、规范、升级等程序,首先调整转移学校的关系,明确名称和人员配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离了人事关系。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配合,成立了资产和资本验证工作组,拟移交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参与各移交学校的资产、资本验证和财务审计。验资资金由省级财政拨付。陕西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转制院校的改革和发展。验收后,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规范办学行为,加强集中管理,优化结构,突出特色,不断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在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规范和统一了全省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命名。陕西省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中专统一命名,以反映学校的专业特点“×××学校”××××成人学校“×××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和职业高中合称“×××县(市、区)职业教育中心(职业技术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统一命名为“×××专科学校”;中级技工培训学校统一命名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培训学校统一命名为“×××高级技工学校”; 预备技师培训学校统一命名为“×××技师学院”。其他各级培训机构统一命名为“××××培训中心”,前面不得冠以“×××学院”。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3年,已有近60年的历史,一直隶属于中央部委和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在谈到这次工作调动时,董事长魏环城说,激动地说:“长期以来,学校一直是行业的附属机构。一方面,学校得到了行业部门的支持和保护;另一方面,学校的发展受到了行业自身发展和职能转变的需要的制约和制约。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碎片化由于教育资源分散,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经省教育厅管理后,将优化学院教育资源配置,规范教育学习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新闻发展]

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近年来,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实训条件、特色专业、“双师型”教师培训等基本能力大幅提升,年培训量超过200万人,劳动力结构和素质显著改善,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特色不清、质量不高等问题更加突出,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和特色发展。

  去年12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对今后10年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属机构、省直属机构举办的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划归省教育厅或所在城市”。这一重要决策是对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对优化陕西省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省在转移工作中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分步实施。从有利于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大局出发,首先对符合转移条件的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转移,将现有的主管部门、局和单位转移到省教育厅。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整合、优化和推广工作。第二,积极稳妥。这一转移涉及多个部门和局,不同的学校级别,以及学校条件的巨大差异。这需要精心部署和统筹安排。要按照“先易后难、力求快、保稳”的思路,稳步制定具体方案,抓好组织实施。三是分工负责。教育、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调动工作的指导,及时做好相关衔接与配合;受理部门、原涉及转移机构的主管部门和转移机构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转移工作。

  为做好转移工作,陕西省政府成立了以副省长朱为组长的省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省教育厅、省编辑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为转学工作的成员,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转学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转学工作的步骤和流程,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第一,转移。根据会议决定,省人事厅将首先调整转学学校之间的关系,明确名称和人员配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调整人事关系。二是验资,成立由省财政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合作的验资工作组,拟调动学校部门和学校参与,共同做好各转学学校的验资和财务审计工作。三是严格转学,明确转学工作规范和流程,提出高校转学时间表。

  过去,这次转学的一些高校得到了原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陕西省教育厅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共建,支持原主管部门继续投资促进学校发展,努力使转制高校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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