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得的海外文凭将在网上提供「中外合作办学学籍查询」
2022-07-27 11:21:27文/教育部严格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工作
网上提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取得的境外文凭认证报名
自12月1日起,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境外文凭将随时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提供。学生可以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看其海外学位证书的认证和报名信息。今后,未按规定提前进行认证和报名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海外学历证书。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证书颁发认证信息登记,是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过程行政监督的重要举措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中学位证书的颁发和认证,保护学生和学者的合法权益。为了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证书的认证和登记的全面管理,教育部建立了基于教育国外监管信息网(www.crs.jsj.edu.cn)的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登记系统(目前,19所院校126个项目35913名学生海外学位认证信息登记已完成)。从以往的报名工作来看,一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存在招生超过批准的招生计划、变更招生专业或增设自行颁发海外学位专业、自行颁发海外学位等问题。还发现一些单位未依法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资格,非法招收颁发境外学位证书的学生。
该负责人强调,在华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取得的境外文凭证书需要提前报名,相关报名工作应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登记制度将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现在的境外学位认证制度相衔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直接从系统信息数据库中提取学生报名信息,对学生证书进行后续认证。未按规定提前办理认证登记的,其境外学历证书不予认证。同时,对未按规定招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办学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据悉,一段时间以来,教育部重点建设中外合作办学监督信息平台和中外合作办学证书颁发信息登记平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评价机制和中外合作办学执法惩戒机制(“两个平台”和“两个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监督。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监督信息平台自去年试运行以来,已提供了11项信息,包括批准的机构和项目清单、学校机构和项目的评估信息、教育部和各地区的监督和报告渠道,热点在线问答、国外教育资源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指导、省市地方监管职责。基本涵盖了中外合作办学的主要信息内容,受到学生的关注和家长及办学单位的欢迎。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已在辽宁、天津、河南、江苏等省完成试点,将在总结摘要经验、改进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