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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拆迁”令人担忧「科学院拆迁」

2022-07-27 09:01:56文/
周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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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为什么我们学校不能培养优秀人才?”这就是著名的“钱学森问题”。除了培养和教育科技创新人才外,钱所问的更多的是中国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环境。事实上,科技创新人才的成长和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始于教育、实践和坚持。本文所关注和探讨的正是“后学校”时代的科技创新活动。文章指出,科研中“拆”现象的蔓延,动摇了科技创新的基础,阻碍了科技创新树的生根发芽。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本质

    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为了进行旧区改造,各地不同程度地上演了房屋“拆迁”运动。必须高度关注的一个现象是,科研中蔓延的“拆”现象正在动摇科技创新的基础,阻碍科技创新树的生根发芽。

    与房屋拆迁一样,“科研拆迁”也存在“拆迁重启”和“异地重建”的现象。一些科研人员脱离了研究的第一线,在巨额项目资金的“诱惑”下,无论是有前期成果还是自己的研究专长,他们都采取了“大或小全取”的姿态,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以往的研究积累,投资于一个陌生的领域。

    过快或无序的房屋“拆迁”使整个城市失去了文化积淀;然而,由于基础薄弱或研究领域的快速转型,也需要积累的科研创新活动往往导致对老问题的研究失误,不能深入透彻地把握新问题,造成科研资源的重复浪费,然后破坏整个科研创新工作的增量积累,这是非常有害的!

    当前,科技创新“爆破”现象明显违背了“紧抓青山不松懈”的科学精神。

    一般来说,学校教育是科技创新的基础工作,科技创新人才的成功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产生大多发生在具体的创新实践中。因此,在回答“钱学森问题”时,我们必须关注科技创新的真实过程。

    当前,一个必须高度关注的现象是,科研中蔓延的“拆”现象正在挖掘科技创新的基础,阻碍科技创新树的生根发芽。

 “科研拆迁”正在蔓延

    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为了进行旧区改造,各地不同程度地上演了房屋“拆迁”运动。在学术界,有一种类似的现象,我们暂时称之为“科技创新爆破”现象,简称“科研爆破”。

    与房屋拆迁一样,“科研拆迁”也存在“拆迁重启”和“异地重建”的现象。近年来,国家科技创新资金呈现明显加速趋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金从2009年的70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6亿元,再到2011年的140亿元。加上社会科学基金和各部委、各省的研究经费,国家科技创新投入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然而,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获得项目批准和更多的资金,一些科研人员离开了研究的第一线,穿梭于各种项目评估活动中。在巨额项目资金的“诱惑”下,无论是有前期成果还是自己的研究专长,他们都会采取“大或小全取”的姿态,毫不犹豫地放弃以往的研究积累,投资于一个陌生的领域。

    由此我们发现,在自然科学领域,常年跟踪科学研究前沿、扎根于某一领域、并在现有研究基础上继续瞄准“高端尖端”的科研工作较少。相反,有更多的人迅速改变科学研究的“渠道”,追求大项目、大项目和大投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原创性创新较少,低水平重复性研究较多,文章较多,但学术影响力没有提高。简而言之,很少有人愿意坐在板凳上十年,坚持原来的研究领域。更多的人一年都不热,或者只是热了一个替补。一些单位的科研应用甚至变得比研究本身更重要。用普通人的话来说,这样的科研态度就是“黑人盲人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最终,他们在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成就微乎其微;这种科研态度是对现有研究实验领域的肆意抛弃。它似乎在跟踪研究热点,但实际上是对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的自我抛弃。

    过快或无序的房屋“拆迁”使整个城市失去了文化积淀;然而,由于基础薄弱或研究领域的快速转型,也需要积累的科研创新活动往往导致对老问题的研究失误,不能深入透彻地把握新问题,造成科研资源的重复浪费,然后破坏整个科研创新工作的增量积累,这是非常有害的!

 “科研拆迁”为什么会产生

    应该说,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家主导的科研经费分配制度确实为促进中国科技创新的发展发挥了历史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得到了鼓励,并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由于传统模式的影响,一些不合理的资源配置机制仍在科研创新的不同环节运行,导致“旧的科研激励机制与新的科研创新需求脱节甚至矛盾”,因此,科研创新的破坏现象很容易出现。

    原因之一:科研评价的“独特量化”使项目仍然成为评价科研创新的重要尺度。具体来说,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国家领先科研资助体系,是否承担“国家项目”、进入“国家团队”、获得国家奖项、是否获得大量资助项目已成为衡量一个学科、一个团队、一名科研人员水平的“硬条件”。大多数学校将承担高水平项目作为评定职称和发放奖金的必要条件。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要想获得职称和利益,就必须紧紧抓住这根“接力棒”,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办项目”和“建关系”上。在许多情况下,如果可以,项目可以完成,但如果不能,他们可以找到其他突破,因此很难在一个方向上深入挖掘。

    第二个原因:鼓励科研“薪酬导向”,推动“争创项目”成为创收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科研人员的待遇不高。许多“985”大专院校和较好的学校,从教授到一般青年教师,每年的基本工资从3万元到5万元或6万元不等,这与他们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科研需求非常不一致。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为了鼓励科研创新,提高科研人员待遇,一些地方和科研机构开始利用项目资金提高职工待遇,并从科研项目中筹集5%-10%不等的资金,作为管理费,提高学校收入。在这种“双重激励”机制下,项目的可用性已成为学校,特别是研究人员创收的重要手段。在工资基本不增加、待遇基本不提高的情况下,研究人员只能专注于项目,容易造成“办项目、搞委托”的科研功利现象。在这样一种薪酬导向的制度下,“科研拆迁”现象不足为奇。

 如何解决“科研拆迁”

    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原有的科研体制为奠定科研基础、服务于赶超经济发展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世界科技发展大潮汹涌、国家间竞争日益激烈的新背景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动员全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就决定了在科研目标和任务发生变化的新背景下,科研机制也应进行系统的调整。然而,现实是,原有科研支撑结构中存在的弊端至今仍在影响,直接将大批科研人员从实验室和实地调查现场挤到了“办项目”的前沿。如果不纠正这一现象,必然会影响科研活动本身。

    那么,如何解决科技创新中的“拆迁”问题呢?

    首先,要理顺和调整现有的科研体制,形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结构。今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科研体制还不能说完全适应了社会的发展。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不断调整,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研究体系。政府首先要管好手中的资金和“接力棒”,丰富科学研究和创新的物质基础,努力尽快形成对国家科研机构研究和运营资金的全力支持结构,确保国家研究机构的创新自主权和科研人员的创新自由;在完善和创新国家体制、大力支持基础创新和前沿技术创新的同时,构建多元化的资本投资体系,重点支持基础领域创新,调动社会资源支持经济效益创新;减少科研经费投入中的权力寻租空间,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

    二是改革科技创新评价体系,对科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科技管理、评价和监督机制之间的关系不畅,这是造成“科研拆迁”现象的直接原因。因此,有必要改革现有的科技创新评价和管理体制。及时考虑科技经费分配与评价职能分离,建立独立的评价监督机制。在评价机制上,要从“项目评价”转向“过程评价”,更加注重科技创新者在具体科研工作中的贡献,鼓励大成果和长期研究成果的产出;在容忍科研失败的基础上,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跟踪问责机制。对投入产出效益较差的项目,要采取措施收回资金,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这些不合理现象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合理的科研人员薪酬制度。面对利益的得失,一些研究者急不可耐,无法冷静,也无法冷静。关键是他们无法解决基本收入和地位问题。从资金投入、办公条件、科研设备等环节入手,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为科研人员提供阳光充足的“年薪制”,逐步取消科研佣金,解决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为他们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打硬仗、出成果、出效益提供良好环境;推进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此外,还应全面推进学术道德环境、创新环境和诚信文化环境的建设。总之,科学研究工作,特别是基础理论研究,需要长期的学习和积累。科学大师爱因斯坦有句名言:“科学研究就像钻木头。有些人喜欢钻薄的,而我喜欢钻厚的。”当回答我为什么成功时,他说:“我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我聪明,而是因为我花了更多的时间思考。”。“当前科技创新的“拆”现象,明显违背了“紧抓青山不松懈”的科学精神。

    (作者为中南大学教授、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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